慈溪市与杭州湾新区镇村临时过渡性托管对接工作会议精神
一是根据《关于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决定》(甬党〔2009〕18号)和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抄告单《关于切实做好宁波杭州湾新区镇村临时过渡性托管工作的意见》(甬政办抄第71号)精神,将杭州湾新区范围内的20个行政村和七塘公路以南庵东镇所辖的宏兴村、元祥村、振东村3个行政村一并划给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,实行临时过渡性托管。同时,将庵东镇成建制一并临时过渡性委托新区管理。
二是以庵东镇人民政府成建制委托新区管理为载体,将慈溪市级部门派驻庵东镇机构一并委托。杭州湾新区范围内的20个行政村和宏兴村、元祥村、振东村区域内涉及属地管理的经济发展、行政事务、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工作,由新区承担全部管理责任。对新区暂时无法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,由新区提出请求,继续由慈溪市承担,相关费用由新区负担。
三是在临时过渡性托管期间,涉及临时过渡性托管镇村和企业、群众的行政经费、政策资金、民生事业资金等结算仍按原标准、原渠道保持不变。
四是杭州湾新区范围内的20个行政村和宏兴村、元祥村、振东村的重大民生政策和“三农”政策与慈溪市保持一致。同时,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根据形势发展,将加大对托管镇村的投入,促进托管镇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五是临时过渡性托管期间,所涉镇村的税收征管关系保持不变。
六是自4月15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抄告单下发之日起,庵东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人事关系冻结;慈溪市级派驻庵东镇机构的干部职工人事关系冻结,以及其他由庵东镇全部或部分财力承担支付的所有机构人员冻结。如涉慈溪市委管理干部任免等事宜,由市委与新区党工委另行协商。涉及其他的党务、群团组织等一并由市委相关部门临时过渡性委托新区党工委管理。
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周江勇来庵东调研时讲话主要精神